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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系

宁夏国际语言学校学前教育专业 学生技能大赛总方案

2020-02-18 18:20:20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提高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积极性,发展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目的,也为参加明年的区技能大赛选拔选手,特举办我校首届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技能大赛。

  二、参赛对象

  全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三、比赛项目

  声乐、钢琴、舞蹈、美术、幼儿故事讲述

  四、比赛设奖

  四个项目各设前三名,分别给予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的奖励。

  五、各项目负责人

  声乐——冯晓帆;

  琴法——陈阳;

  舞蹈——马玉儿、李爽;

  美术——姜源;

  幼儿故事——张耀艺、彭亚妮。

  六、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各项目负责老师负责选手的报名和初赛选手的选拔工作。

  2.比赛时间为2019年12月第二周,各项目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比赛项目及相关要求

  项目一 声乐

  (一)比赛内容

  自选一首歌曲,要求作品内容充实、感情充沛、思想健康向上。

  (二)比赛规则

  1.比赛用品

  音响设备,选手自备伴奏音乐。

  2.比赛时间

  每首歌曲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比赛要求

  (1)民族、美声、流行等唱法不限。

  (2)独唱、重唱、小组唱均可,小组唱人数不超过6人

  (三)评分标准

  1.仪态端庄、台风自然大方,精神饱满。

  2.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

  3.发音方法基本正确,呼吸畅通,吐字清晰。

  4.能准确运用普通话,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5. 具有分析、处理歌曲的能力,掌握歌曲的艺术风格,歌唱时以情带声。

  (四)比赛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

  2.演唱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积分。

  项目二 舞蹈

  (一)比赛内容

  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映幼儿教育特点和时代精神,比赛舞种不限。

  (二)比赛规则

  1.比赛用品

  各类音响设备,选手自备表演服装、伴奏音乐。

  2.比赛时间

  不超过4分钟。

  3.比赛要求

  (1)舞种包括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等。

  (2)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均可。

  (三)评分标准

  1.仪态端庄、台风自然大方。

  2.身体素质较好,舞蹈基本功扎实。

  3.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4.表演者对舞曲的音乐理解准确,节奏感强,具有良好的表现力和技巧性。

  5.幼儿舞蹈要符合幼儿生动、活泼的特点,舞蹈编排与音乐紧密结合,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与感染力。

  (四)比赛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

  2.舞蹈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积分。

  项目三 琴法

  (一)比赛内容

  选手弹奏一首自选乐曲。

  (二)比赛规则

  1.比赛用品

  提供钢琴等比赛设备。

  2.比赛时间

  弹奏乐曲不超过3分钟。

  3.比赛要求

  独奏、四手联弹均可

  (三)评分标准

  1.仪态端庄、台风自然大方。

  2.能掌握正确的钢琴弹奏方法,具有较好的音乐表现力。

  3.演奏完整流畅。

  (四)比赛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

  2.演奏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积分。

  项目四 美术

  (一)比赛内容

  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童谣、儿歌、故事以及学前幼儿周围的现实生活等题材为主题进行美术创作比赛。

  (二)创作要求及评分标准

  1.体现幼教特色,有教育意义;有情感 、情景体现;有季节或地域特点;画面效果切合主题。

  2.作品形象特征明显、生动活泼、趣味性强,符合幼儿认知特点。

  3.作品色彩要求:多色相、彩度高、明度高,对比调和适度,符合幼儿对色彩的感知。

  4.作品构图完整,画面视觉突出,既体现作者的技能水平、对各种绘画材料工具的把握和创造能力,又能符合幼儿审美意识。

  (三)比赛规则

  1.比赛要求:

  (1)绘画、手工操作技法不限。

  (2)工具、材料不限;工具、材料自备。

  (3)仅限个人参赛,不设小组赛。

  2.比赛时间:120分钟

  (四)比赛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

  2.美术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积分。

  项目五 讲幼儿故事

  (一)比赛内容

  指导教师准备五个主题的故事。

  (二)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故事讲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比赛要求:

  (1)参赛选手将事先准备好的幼儿故事材料交组委会。

  (2)参赛选手不得使用背景音乐。

  (3)仅限个人参赛,不设小组赛。

  (三)评分标准

  1.内容要求:主题突出、鲜明,健康向上,能使幼儿从中受到教育,结构合理,有故事情节。

  2.形象要求:服饰得体,举止自然大方,仪表端庄,体现幼儿教师的精神风貌。

  3.语言表达:

  (1)脱稿讲述。

  (2)普通话标准规范,语言儿童化、口语化,语速与幼儿心理节奏相适应。

  (3)讲究技巧,叙述语言与角色语言有明显区分,角色语言有层次、有区别,语感丰富、语速处理得当,富有表现力。

  (4)态势语运用恰当,有助于幼儿理解故事内容。

  (5)精神饱满,富有创意。

  (6)表达连贯、完整,生动有趣。

  (四)比赛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

  2.讲故事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积分。

  备注:所有比赛项目根据报名情况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学前教育组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