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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宁夏国际语言学校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2020-02-21 12:17:22

  为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生住宿由学生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学生宿舍的分配由学生管理办公室根据各班的人数进行分配,宿舍内的设施、财产,进行登记并签字,一式两份备查。

  三、宿舍的住宿由学生处进行分配。毕业离校时,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向学生处办公室交回宿舍并进行清点结算。丢失、损坏设施财产的一律按相关规定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学校安排的宿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更不准乱拉宿舍财产。

  五、宿舍配备及要求:

  每个宿舍双层床4付;床板8块(或6块);8人铁皮柜子一个;簸箕1个;桌子1张;沙窗2个;窗帘2条;门锁完好;门、窗户、玻璃完好;灯具、开关完好;墙壁干净。

  以上财产丢失损坏均要赔偿。

  六、每个宿舍必须选出一名舍长,主要负责本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财产等日常管理工作;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

  七、学生要遵守公寓管理的各项规定,爱护公共财产,做文明学生。

  八、出入楼门,学生凭胸卡,胸卡丢失要及时补办,禁止无卡同楼管吵闹。

  九、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更不准留宿,发现留宿者将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十、非本校学生不得进楼。家长探视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楼。需要留宿须经管理人员同意,服务人员备案质押后方可留宿(仅限亲属)。

  十一、学生在宿舍住宿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就寝、上早晚自习,午休和熄灯后必须保持楼道和宿舍安静。

  十二、正常上课和上自习期间封闭楼门,学生必须全部离开宿舍,因病人须留在宿舍的必须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字的假条。

  十三、学生上课、上自习、放假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门关好窗户、关灯。

  十四、凡住宿学生一律不许在家以外的地方过夜,一经发现,将请其家长并清出宿舍,学院按《宁夏国际语言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五、不得在暖气片、管道上踩登玩耍,不准坐在窗口上聊天,不准从窗户向外抛散杂物,不准在楼道内打闹、泼水。

  十六、保持宿舍卫生干净,做到床铺平整,物品放置整齐,室内不留垃圾。

  十七、不准在宿舍吸烟喝酒、随地吐痰,更不准在宿舍做违纪违法之事。

  十八、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及调整。

  十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宁夏国际语言学校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