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宁夏商贸职业学校官方网站!
教务处

扫黑除恶出重拳,不获全胜不收兵

2019-03-23 12:02:21

广大师生及家长


2018年-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不仅是一场举党和国家之力、整合多部门力量的全面治理,也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一次集体“亮剑”。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以下永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3种黑恶势力及永宁县教育系统重点打击10类黑恶势力和行为线索:





一、永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3种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 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涉及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传销组织;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组织或者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三)深挖恶势力保护伞。







二、永宁县教育系统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和行为

(一)干扰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的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二)与黑恶势力勾结,对其他教师、学生、家长进行威胁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

(三)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

(四)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人员;

(五)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六)无事生非、诬陷他人、造谣生事、编发虚假信息、书信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及社会闲杂人员;

(七)幕后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八)采取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抵赖等手段,非法侵吞教育国有资产,侵占教育公共资源的社会人员;

(九)校园欺凌行为;

(十)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等。

敬请广大师生、家长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于举报人信息和人身安全,我们将严格保密和保护。

举报电话:0951-8021109(永宁县扫黑办)
0951-110(永年县公安局)
0951-8011297(永宁县纪委监委)
举报邮箱: ynxshb80211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