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研融合中心工作职责
2020-03-13 17:00:11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校企合作规划。广泛了解、掌握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情况,加强校企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促进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
1、制订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校企合作的合同管理、成果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管理;做好统计、总结等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做好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完善校内校企合作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
2、提出学校重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合作项目建设的建议。督促对重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合作项目开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适时为其提供各项服务。
3、为各系提供教师企业锻炼、学生顶岗实习等信息,协助各系做好管理工作。
4、重点抓好学院与大企业及企业群的合作工作,推动学院与大型企业合作关系的良性发展。
5、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协助实训处做好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学院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工作。
6、开发新的企业合作项目,了解企业用人需求,做好订单班的联系、签约工作。
7、做好校企合作有关的各类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
8、扩大校企合作的影响力,加快校企合作向广度与深度发展。